广东省环境保护厅
粤环函〔2015〕413号
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广东省十二届人大
三次会议第166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
省发展改革委:
我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66号《关于加快支持惠来电厂5、6号机组建设的建议》的会办意见如下:
一、原则支持惠来电厂5、6号机组建设。
二、该项目应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相关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否可行以及对项目的具体环保要求,以环保部门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为准。
三、建议请惠来电厂按《关于印发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(2014-2020年)〉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14〕2093号)的要求,对现有机组实施升级改造,为后续项目建设腾出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。
广东省环境保护厅
2015年4月15日
(联系人及电话:范 瑞 85516390)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抄送: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,省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。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